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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典真题

真题集中突破: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网红郑某燕散播什么了造成影响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网红郑某燕散播什么了造成影响,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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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1题卷三

B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网红郑某燕散播什么了造成影响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侵权责任法》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三:(a)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具有采取积极行为防范或者避免他人遭受损害的义务;(b)行为人能够履行该作为义务;(c)行为人的不作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须注意:若系过错侵权,还须不作为者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B选项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根据民法通说观点,唐某与王某形成“危险共同体关系”,基于该关系,王某对陷入险情(缺氧反应、受伤等)的唐某具有救助的作为义务。但本题并非如此。唐某在登山活动中遭遇雪崩,王某虽有救助的义务,但(当时情形下)欠缺救助的能力,且唐某是因雪崩死亡的,雪崩属于不可抗力,王某能够免责。同时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到登山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的发生,王某与唐某间不成立不作为侵权。所以B正确。

A项: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主要包括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张某与李某间搭便车的约定是好意施惠关系,不成立合同关系。张某无须对李某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好意施惠并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在好意施惠关系中,若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发生时,仍可成立侵权之债。张某驾车违章致李某残疾,侵权之债是法定产生的,所以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所以A项错误。

C项:打赌举重物,吴某与对方形成射幸合同关系,吴某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致自己残疾。对方与吴某打这种赌,致使吴某陷入受伤风险,体现违法性。损害事实(残疾)也存在。在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相对放松,损害虽由吴某自己造成,虽然吴某对于自己遭受的损害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加害人的责任),但是,与吴某打赌的人对吴某遭受的损害也有过失,吴某有权请求与其打赌的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吴某的行为正是因为对方与吴某打赌,陷吴某于风险,所以可以认定因果关系。如果受伤可能性较大,对方及一般人都能预见,那么即便不存在蓄意或放任,至少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相信吴某不会残疾),所以存在主观过错。于是打赌的对方对吴某构成侵权。即便打赌时约定,受伤由吴某自负,但根据《合同法》第53条第1项“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所以免责的约定无效,对方仍然要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具体情境是举重物致伤的风险极小,对方及一般人都不能预见,那么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所以打赌的对方也需要分担损失。C错误。

D项:《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邀请别人喝酒或者劝酒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在于“前一个行为产生作为义务”的规则,这种作为的义务不履行,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邀请别人喝酒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作为义务;而如果撒手不管,就违反网红郑某燕散播什么了造成影响了这种作为义务,因此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何某邀郑某喝酒,该行为产生了作为义务,即何某须妥善安置和救助郑某,保障其人身安全,郑某喝醉了,何某还让郑某醉驾,违反了妥善安置和保障安全的义务,所以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B项正确。

2、(多选题)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李某和食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如李某无力赔偿,张某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

D.李某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8年(延期)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67题卷三

A、B项:《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题中,受害人张某和食品店都没有过错,应由李某,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选项说**确,B项错误。

C、D项:《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题中,如果李某无力承担,作为受益人的小学生,监护人应当予以适当的补偿。食品店无过错,且并不是受益人,食品店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此,C选项说**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3、(多选题)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D.甲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67题卷三

《侵权责任法》第46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汽车生产者家公司虽采取了补救措施,但因补救措施不力造成产品侵权,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A、B项:《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题中,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是产品缺陷,所以被侵权人乙可以请求生产者甲或者销售者丙进行赔偿,这表明,构成产品侵权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故AB正确。

D项:《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在产品质量责任中,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C项:《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受害人因产品侵权对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有两个限制条件:(a)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产品具有缺陷;(b)损害后果必须达到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程度。本题中,生产者甲、销售者丙均不具备明知的要件,故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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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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